常見問題

61 經費編列問題 

Q1經費編列應注意哪些事項? 

受補助計畫得編列經常門及資本門,經常門包括人事費及業務費,人事費不得超過計畫補助總金額之60%,另設備費請衡酌計畫執行必要性及需求性編列。 

  1. 得編列計畫主持人一名、協同主持人至多二名,每人每月6,000元。 
  2. 專任助理:至多一名,其薪資由計畫執行學校綜合考量專任助理工作內容、專業技能、預期績效表現及學經歷年資等因素,經審查通過者得以彈性調薪,並適度調整其職稱,以呈現計畫成員之專業性及重要性。需附申請學校專任助理薪資編列標準,俾便審核。
  3. 兼任助理:每人每月5,000元為限,人數應依實際需求合理編列,以不超過八人為原則。已申請專任助理者,以不重複申請兼任助理為原則。 
  4. 專案教學人員:至多二名。 
  5. 教學助理:博士班研究生每人每月1萬元,碩士班研究生每人每月7,000元。

 

Q2因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」項目有限,若經費有基準表項目外之需求,相關項目是否能夠編列? 

申請人執行計畫各項經費均請依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、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、及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」規定,核實編列與支用。如有前開規定未列之項目,得視計畫性質參酌現有經費科目範圍編列(或應敘明與執行計畫有直接需求者),並由學校依校內所擬訂經費支用規定處理審核。 

 

Q3計畫經費可編列哪些設備,是否可購買投影機、筆記型電腦等? 

設備費編列請依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編列,金額1萬元以上,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之軟、硬體設備屬之,至多補助20萬元,並應提出需求說明及與計畫執行之必要性。不得使用本部設備補助款採購一般/事務性設備(如印表機、投影機、單槍投影機、實驗桌椅等一般教學設備)。

 

Q4執行計畫若需購買付費軟體,是否可編列經費? 

購買付費軟體(軟體租用費)請依計畫實際執行需求進行經費編列,並應提出需求說明及與計畫執行之必要性。 

 

Q5執行計畫若需支出資訊使用費(用於資料分析等),是否可編列經費? 

資訊使用費請依計畫實際執行需求進行經費編列,並應提出需求說明及與計畫執行之必要性。 

 

Q6計畫編列人事費有6成限制,請問兼任助理薪資與工讀費是人事費還是業務費? 

兼任助理薪資為人事費,工讀費為業務費。

Q7學校需編列多少的自籌款? 

為使計畫推動項目能落實逐步永續經營之目標,每期計畫至少均須提撥本部補助款百分之五之自籌款為原則,自籌款之編列比例與用途說明將納入計畫審查評分項目。

62 核定結果公告-計畫經費修正及請撥問題 

Q1計畫主持人可否新增/刪除經費項目?或僅能就原編列項目修正金額? 

計畫主持人可於系統開放期間內登入系統新增/刪除經費項目。

 

Q2修正後經費表函送教育部後經費還會再刪減嗎? 

不會,請依照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及「教育部辦理補助素養導向高教學習創新計畫徵件須知」之規範編列經費。 

 

Q3經費核定後將一次性進行撥付嗎? 

每期的補助款將分成二階段進行撥付: 

第一階段:以核定補助金額之60%為原則 

第二階段:以核定補助金額之40%為原則 

 

6-3 經費核銷問題 

Q1經費核銷需注意那些事項? 

請參考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。 

 

Q2人事費、設備費、業務費等經費變更問題 

1.請先確認該項經費變更是否需要報部同意: 依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第八點規定:

(一)涉及一級用途別(人事費、業務費及設備及投資)互相流用、指定經費項目變更、補(捐)助比率變更、補(捐)助或委辦金額之變更,應報教育部同意後辦理。 

(二)行政管理費除經教育部同意者外,不得流入。 

(三)資本門經費不得流用至經常門。 

(四)因依法令規定調增相關費用致不敷使用之人事費流入,免受第一款限制,得由執行單位循內部行政程序自行辦理。 

(五)人事費未依學經歷(職級)或期程聘用人員致剩餘款不得流用。

(六)除前五款及原計畫已有規定者外,各項變更得循執行單位內部行政程序自行辦理。

(七)執行單位向教育部申請經費變更時,應檢附「教育部補(捐)助委辦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」及「變更後經費申請表」。 

2.如需報部,請依「教育部補(捐)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」填寫「教育部補(捐)助委辦計畫經費調整對照表」,並附上原請款清冊影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