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
本階段歷程:

審查結果公告 →  學校函報教育部 → 開始執行計畫 

4-1 計畫審查相關 

Q1:請問有預期通過的補助件數嗎? 

每期計畫預期通過初審以20-25件為原則,複審以通過10件為原則,實際通過件數仍以教育部公告為準。 

 

Q2請問有預期通過的補助額度嗎? 

各校每案每期補助上限以新臺幣(以下同)600萬元為原則,但申請學校如於補助重點外,能自提自我挑戰目標及兼具突破性與執行力之創新做法,每案每期最高可額外申請補助100萬元。

 

Q3請問要從何查閱通過名單? 

計畫核定通過名單由教育部統一函告各校,計畫網站亦同步公告入選團隊名單。

 

Q4請問應從何查詢審查意見? 

對於審查意見有需求者,請向計畫辦公室提出申請。 

 

4-2 計畫執行相關 

Q1請問計畫目標的撰寫原則? 

計畫目標應為3年內可達成之具突破性及創新性目標。 

 

Q2請問要怎麼決定翻新的科目? 

可依據科目之基礎性及專業性進行整合,透過科技工具體現人社價值 

可參考國家發展委員會《109年鄉鎮市區數位發展分類報告》,以數位發展潛力區、數位發展起步區、數位發展萌動區之數位平權議題,導入課程實作、實習等應用導向學習任務。 

 

Q3課程創新的填寫需注意什麼? 

除了計畫書正文課程資料表填寫外,翻新課程請於附件檢附課程修訂對照表;新開課程請檢附新開課程大綱。 

 

Q4計畫主持人一定要參加期初/期中座談會、期末成果發表等計畫活動嗎? 

計畫執行期間,計畫主持人或相當層級的團隊成員應親自參與計畫期初/期中座談會、期末成果發表及相關計畫活動。